一、南康市ktv
“6698”有一间老店在夜市南街,那里价钱比叫优惠,然后新开了一家分店在南门市场楼上;
芙蓉新城大门的左侧都有一家,“在水一方”,比较少去,因为那里气氛不好;
荣事达国际公馆下面有一个“天籁村”,价钱不贵,音响效果蛮好,性价比高;
新世纪购物中心有好多家,有个“嘉年华”还有“亚马逊”,比较老的还有个“月亮城堡”;
在东山泰康路上有个“0797”,那里的年轻人比较多,也比较乱一点;
泰康中路的“新天地”人气比较旺,想必一定是有它的理由的;
如果唱功不错的话,在新世纪购物中心的环宇网吧对面新开了一家“D调PUB”,酒吧式的,挺适合寻找小情调的年轻人.
暂时能想起来的就这些了,不知道你满不满意?
二、ktv陪唱陪酒属于合法的吗?
ktv陪酒陪唱参与人员不属于违法,但是营业单位违法了。
相关法律依据:
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规定,个人行为若是单纯陪酒陪唱,支付小费,这属于正常的娱乐商业服务,暂不属于违法。
若进而与顾客发生性关系并收取费用,则可能会构成卖淫。
对营业单位处罚相关法律依据:
按照我国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。有偿陪侍,是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。
对于存在有偿陪侍服务的企业,公安机关会没收违法所得,对企业进行停业整顿,重则吊销营业执照并处罚款。除此之外,如果有人在娱乐场所,组织未成年人(18岁以下)进行有偿陪侍服务,可能会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。